关于印发 《黄颡口镇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的通知
中学、各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我镇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印发《黄颡口镇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请各校组织学习并督促执行。
黄颡口镇中心学校
2017年11月18日
附:《黄颡口镇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黄颡口镇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
一、严禁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
二、严禁讽刺、挖苦、歧视、侮辱、猥亵、性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撵出课堂,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四、严禁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有偿招生;
五、严禁向学生及家长吃、拿、卡、要,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操办或参与升学宴;
六、严禁教师工作日饮酒、参与赌博、参加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及非法集会、上访等活动;
七、严禁推销、兜售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盈利性教辅读物、资料;
八、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
九、严禁教师旷课、随意调课、停课,以及在办公时间浏览无关网页、游戏、炒股等;
十、严禁教师在校园内吸烟、在课堂内接打电话等有悖教师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