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版365betasia-黄双口教育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v 您现在的位置: 亚洲版365betasia-黄双口教育网 >> 文章中心 >> 学校管理 >> 财务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落实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心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15

关于做好2010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落实工作的

    

 

中学、各小学:

2010年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即将发放,为了使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做好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生活补助费的资助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

二、资助标准:中学:750/.年;小学500/.年。

三、农村贫困寄宿生的认定: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儿女;父母双残或单残;学生本人残疾;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长期治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其他困难原因。

四、生活补助费资助对象的认定程序:

1、学校公开本校资助信息,包括资助范围、人数及资助标准。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资助申请。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不得少于5人),对申请资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村、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拟定享受生活补助费的贫困家庭学生花名册与评审、公示情况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审核确定,汇总后逐级上报。(上报时间听候电话通知)

五、补助费发放:凡资助对象,必须提交在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的具有结算功能的账户(具有储蓄功能的账户无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将存折复印一份上交,便于核对。县财政将通过县信用合作社将补助费直达个人账户。

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发放登记表

 

 

黄颡口镇中心学校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文章录入:chengxianfu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